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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岗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申请指南
2019-06-18 14:56 转自龙岗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  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wu0 审核人:


一、受理转学插班时间

暑假前两周:

6月24日至7月3日间的工作日


二、受理转学插班地点

居住地段内学校(尚有空余学位)


三、转学插班受理对象和原则

1.公办学校原则上受理在学校招生地段内居住的龙岗户籍购房学生(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),不保证就近安排。


2.同等入学条件的应优先解决外地转入、未享受深圳公办学位的学生。


3.新开办学校以及其他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,参照新生招生对象提交材料并按积分高低排序方式受理(具体积分标准参照当年公布的《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申请指南》)。




小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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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一招生 | 龙岗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

初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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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一招生 | 龙岗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


4.根据《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小学(初中)起始年级第一学期、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受理转学申请


四、提供材料

1.《龙岗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信息登记表》;


2.学生的出生证,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本。


3.住房证明材料(房产土地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):学生父母(监护人)在学校招生地段内购房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(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大于50%)。


五、温馨提示

因转插学位异常紧张,尤其是公办学校的转插学位,所有转学插班申请按积分排序,但不能保证被录取。


按照市教育局规定:自2016年起,在深圳市没有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的非深圳户籍考生,不能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的统一划线录取,不建议非深户籍初中学生申请插班,望家长了解本市中、高考相关政策,详情可登录“深圳市招考网”查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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